为做好我院接收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结合学院实际,为建立公平公正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机制、提高推免生质量、改善学缘结构,特制定我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组长:庄林 王丽萍 副组长: 黄卫华
成员:王中全(兼纪检) 周金平 罗威 郭存兰 杜宇昊 蒋风雷 陈巍海 唐红定 刘欲文
秘书:吴淑娟 朱紫薇
二、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计划
学科类别 |
招生专业及代码 |
学术学位硕士 |
070300化学 |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
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 |
专业学位硕士 |
085600材料与化工 |
2023年拟接收校内外推免生约159人,实际接收人数视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推免结束后我院将在院网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可用计划数,请考生关注。
三、接收推免生报名条件
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一流建设高校及一流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可以接收跨学科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四、接收推免生流程及时间安排
1、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2、已获得我院2022年夏令营优秀营员的,须于9月28日8:00前在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接收到待拟录取通知后1小时内确认接收,否则视为放弃优秀营员优惠政策(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时间变化,学院将会另行通知)。
3、已通过我院推免预报名的同学,也须于9月28日8:00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额满为止。
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若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即结束接收工作。望广大考生珍惜机会。
五、接收推免生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形式及时间
学院根据推免生报名情况,灵活安排复试时间,复试形式为远程面试,使用平台为腾讯会议及腾讯QQ,具体复试时间及安排详见“复试通知”。
(二)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四)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推免生计划,结合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所有通过复试的考生,须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
3.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学院将全部拟录取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纸质材料提交
纸质材料清单: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英语等级证明、本科成绩单及推免综合成绩排名证明(须经本科所在院系盖章)等材料。
申请纸质材料须在2022年10月4日前用EMS或顺丰快递寄至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件地址: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Z508;收件人:吴淑娟老师;邮编:430072;联系电话:027-68752469;信封备注:推免研究生申请材料。
八、纪检监察
所有参加推免生复试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纪守法,保守机密,不得弄虚作假。对于违反招生纪律者,视其情节轻重,按照学校有关文件予以严肃处理。对推免生复试工作有意见者,请将书面意见投入院内意见箱,或向学院研究生复试纪检负责老师反映,电话:027-68752455。
九、推免生奖励措施
奖励政策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十、其它事项
1.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2.详细事宜请与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吴淑娟老师联系(027-68752469)。
3.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