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学院于4月15日发布了《关于征求“化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修订意见的通知》,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结合师生意见,学院修订了《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4月21日-4月27日,联系邮箱:447118267@qq.com。
特此公示。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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