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武大教字〔2010〕55号文件规定,经本科生院组织,学院对2015届全体学生成绩进行审核,决定向本科生院报送毕业生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学院前1%名单如下:
冯妍 张佳伟
以上两位同学在校期间全部课程学分学费将予以返还。
如对奖励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期限:2015年6月17日11:00~6月18日15:00
电话:68752322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1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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