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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许可、转让)现金奖励公示表

发布时间 :2021-09-30 18:06  来源:

根据《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现对我校“一种利用钯-铜共催化合成吖啶酮衍生物的方法”等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许可、转让)现金奖励公示表

公示号:WHU现金奖励公示2021[32]

成果名称

一种利用钯-铜共催化合成吖啶酮衍生物的方法

成果类型

发明专利

知识产权号

201610541378.1

转化方式

转让

合同签署日

202035

武汉大学登记站/技术合同登记编号

2021420121000345

合同收入额

100000

合同约定分几期到账

1

实际到账额

100000

到账2020318

属于第几期

1

直接成本

(元)

专家咨询费(元)

0

单位(开发票)缴税(元)

评估费(元)

1500

学校交纳的知识产权费

7205

其他(须具体载明)

300(代办技术合同免税)

净收益(元)

90995.00

奖励研发团队金额(元)

63696.50  

受让单位

宿迁新亚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完成人

雷爱文

工号:00007974

联系电话

18607101782

所在二级单位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团队成员贡献与奖励比例

身份证号

内部百分比

奖励金额/

雷爱文

36222219730804XXXX

85%

54142.03

文江伟

50024319861021XXXX

15%

9554.47

本次奖励拟发放时间安排

202110

公示媒体

武汉大学资产公司网站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同步公示)

公示日期

2021930--20211025

公示后的决定意见

在公示无异议情况下,此公示即成为公示后决定意见

备注说明:1)受让单位非一次性向我校提供款项的,非税收类直接成本和首次税收成本(开发票纳税),在第一次到账时作为直接成本扣除;对研发团队的奖励,按实际到款期数按期进行公示。

2)无论获奖成员个人要求一年或分年取得奖励,均按上述公示形成的成员获奖比例对应的金额执行奖励并依法纳税。

3)公示受理机构: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联系人:沈正祥,联系电话:027-68778187

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许可、转让)现金奖励公示表

公示号:WHU现金奖励公示2021[33]

成果名称

环烷基甲酸酯化合物的制备方法

成果类型

发明专利

知识产权号

201510338896.9

转化方式

转让

合同签署日

202035

武汉大学登记站/技术合同登记编号

2021420121000346

合同收入额

100000

合同约定分几期到账

1

实际到账额

100000

到账2020318

属于第几期

1

直接成本

(元)

专家咨询费(元)

0

单位(开发票)缴税(元)

评估费(元)

1500

学校交纳的知识产权费

8285

其他(须具体载明)

300(代办技术合同免税)

净收益(元)

89915.00

奖励研发团队金额(元)

62940.50  

受让单位

宿迁新亚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完成人

雷爱文

工号:00007974

联系电话

18607101782

所在二级单位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团队成员贡献与奖励比例

身份证号

内部百分比

奖励金额/

雷爱文

36222219730804XXXX

85.00%

53499.43

卢立军

42108719920121XXXX

15.00%

9441.07

本次奖励拟发放时间安排

202110

公示媒体

武汉大学资产公司网站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同步公示)

公示日期

2021928--20211021

公示后的决定意见

在公示无异议情况下,此公示即成为公示后决定意见

备注说明:1)受让单位非一次性向我校提供款项的,非税收类直接成本和首次税收成本(开发票纳税),在第一次到账时作为直接成本扣除;对研发团队的奖励,按实际到款期数按期进行公示。

2)无论获奖成员个人要求一年或分年取得奖励,均按上述公示形成的成员获奖比例对应的金额执行奖励并依法纳税。

3)公示受理机构: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联系人:沈正祥,联系电话:027-68778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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