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许可、转让)现金奖励公示表
公示号:WHU现金奖励公示[19]号
成果名称
纳米银包裹二氧化硅纳微米球导电粉末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成果类型
发明专利
知识产权号
201510174641.3
转化方式
转让
合同签署日
2021年6月1日
武汉大学登记站/技术合同登记编号
2021420121000290
合同收入额
50000元
合同约定分几期到账
1期
实际到账额
到账2021年06月18日
属于第几期
第1期
直接成本
(元)
专家咨询费(元)
0
单位(开发票)缴税(元)
评估费(元)
1077
学校交纳的知识产权费
5695
其他(须具体载明)
150(代办技术合同免税)
净收益(元)
43078
奖励研发团队金额(元)
30154.60
受让单位
浙江通达威鹏电气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主要完成人
袁良杰
工号:00006181
联系电话
13808661002
所在二级单位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团队成员贡献与奖励比例
姓名
岗位职务
身份证号
内部百分比
奖励金额/元
教授
42242119670926
55%
16585.03
王曼
博士
42098419880811
30%
9046.38
马兵
硕士
42112519900413
15%
4523.19
本次奖励拟发放时间安排
2021年7月
公示媒体
武汉大学资产公司网站
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网站(同步公示)
公示日期
2021年7月27日--2021年8月16日
公示后的决定意见
在公示无异议情况下,此公示即成为公示后决定意见。
备注说明:(1)受让单位非一次性向我校提供款项的,非税收类直接成本和首次税收成本(开发票纳税),在第一次到账时作为直接成本扣除;对研发团队的奖励,按实际到款期数按期进行公示。
(2)无论获奖成员个人要求一年或分年取得奖励,均按上述公示形成的成员获奖比例对应的金额执行奖励并依法纳税。
(3)公示受理机构: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联系人:沈正祥,联系电话:027-68778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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