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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0-05-09 22:43  来源: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本着“全面考察,科学选拔,客观评价,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2020年硕士研究生录取质量,特制定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周翔 卢昌宁 副组长:胡斌

成员:吴奕(兼纪检)庄林 邓鹤翔 张志凌 唐红定 蒋风雷 李峰 于萍 周平 赵发琼

秘书:吴淑娟 张天抒

(二)复试办法、复试形式及复试专家小组

2020年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学院组织、分组复试的办法。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进行。各复试小组负责外语听力口语和综合素质面试的实施。各复试小组由五名以上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组长由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各复试小组要认真做好复试记录,复试结束后,复试小组写出考生的复试评语、评定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记分),并填写复试记录表。

二、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以下数据不含专项计划)

学院2020年全日制硕士招生计划总数为215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为156人(含推免生141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59人(含推免生7人)。

学科(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政治

外国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剩余计划

上线人数

含优秀营员数

070301

无机化学

50

50

90

90

330

12

17

0

070302

分析化学

0

070303

有机化学

0

070304

物理化学

0

070305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1

0703Z1

化学生物学

0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50

50

75

90

310

3

11

0

080502

材料学

0

0805Z1

纳米科学与技术

0

081702

化学工艺

0

081704

应用化学

1

085600

材料与化工

50

50

75

90

310

52

50

1

三、夏令营优秀营员优惠政策

获得“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019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称号的考生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经体检合格,即可免复试录取。

四、复试内容、形式与安排

2020年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为2020515-17日。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一)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须核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和准考证。所有材料均需按要求做成电子版(所有照片需按顺序合并成为一个pdf文档)。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时间:20205159:00-12:00 14:00-17:00

方式:远程在线审核(详见复试通知)

(二)复试形式及内容

考生按学科大类分成三组复试(A组为报考专业为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化学生物学的考生;B组为报考专业为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纳米科学与技术、化学工艺、应用化学的考生;C组为报考专业为材料与化工的考生)。主要考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实验技能、外语能力、培养潜力等。所有考核成绩均采取去极值,取平均值的方式计算。

1. 外语听力口语,满分100分。

时间:2020516日 全天 830-结束

2. 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时间:2020516日 全天 830-结束

(三)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评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初试占70%,复试占30%,复试中的外语听力口语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各以100分计,总分计算方法如下: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70%+外语听力口语成绩×8%+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2%

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政策

(一)接收调剂专业

材料与化工(专业型硕士)

(二)申请调剂考生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

2.初试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或《英语一》)、《数学二》(或《数学一》)。初试自命题科目为《普通化学》(或《化工原理》)的考生优先考虑。

(三)其他事宜

所有申请调剂考生均须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学院将对所有申请进行审核,择优遴选进入调剂复试考生名单。通过资格审核的调剂考生需按要求进行复试(一志愿报考我院已参加过复试的考生,无须再次复试,前面的所有复试成绩将计入调剂复试成绩)。学院将依据调剂可用招生计划,按照所有调剂考生总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原则类别及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对外公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进行复试和录取。

(二)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定向就业生。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生须于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签订者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

九、信息公示公开

学院根据参加复试考生总评成绩,认真审核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现,由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并经湖北省招生办公室、教育部审核同意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双向选择及“1+4”硕博连读

复试期间同步开展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

时间:2020517(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我院将在20209-10月统一进行 “1+4”硕博连读生选拔。拟录取学生可在此之前与导师联系,确定意向。

十一、有关要求

所有研究生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参加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人员必须无亲属报考本院研究生,严格遵纪守法,保守机密,不得弄虚作假。对于违反招生纪律者,视其情节轻重,按照学校有关文件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方式:

电话:(02768752469 13016753225

qq1695747570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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