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5]43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总体领导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 庄 林 卢昌宁
副组长: 黄卫华 王中全(兼纪检)
成 员: 罗 威 王春江 郭存兰 蒋风雷 李 峰 唐红定 赵发琼 周 平
2、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按照领导小组总体领导,考核小组具体考核的原则,学院按照学科方向成立考核小组,相近学科方向可联合形成考核小组,每个考核小组成员(需具备博导资格)不少于5人,并设组长1名,组长由领导小组指定。考核小组组长具体负责所在小组的考核工作。
3、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综合小组(以下简称“综合小组”),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院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计划数为102个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另外增补14个人才计划。现已接收67名硕博连读生,现剩余49个博士招生计划用于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学校最终下达为准。
三、外语综合水平考察
我院根据考生的第三方外语测试成绩(如四级成绩、六级成绩、雅思、托福、GRE等),或能反映外语水平的论文、著作等客观材料进行考察,所有递交材料的考生均通过我院外语水平考察。
四、候选人资格确定
考核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其学习经历、外语水平、学位论文,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得奖项、参与科研项目、专家推荐意见、研修计划等,对其综合素养、学术能力及培养潜质三方面进行审核评议,按照综合素养(30%)、学术能力(40%)、培养潜质(30%)进行综合评分(百分制)。按照考生最终评分排序,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2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有放弃,依次递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列。
五、报到及资格审核
报到时间:5月13日9:00-11:30 13:30-15:30
报到地点: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化中201会议室
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学信网学籍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2.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各培养单位须在中国留学网上https://zwfwbl.cscse.edu.cn/homeView/contactUs?type=2查验,验证结果界面须打印留存,并于拟录取审核时提交研究生院。
所有材料均需按顺序做成电子版(所有照片需按顺序合并成为一个pdf文档,以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命名文件,在5月11日前发送至邮箱snowwu@whu.edu.cn)。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六、综合考核
1、考核方式:采用现场考核形式。
2、考核内容: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每位考生综合考核不少于40分钟。主要包括: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等。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核内容为《合成化学》、《理论化学》、《现代仪器分析方法》三门课程,考试时长2小时。跨学科考生,由本人在考前五个工作日提出申请,由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审核,可根据原专业背景进行《综合知识》考试。
时间:5月13日16:00-18:00
地点: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创隆厅
(2)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考核内容为口语、听力、文献翻译等。
时间:5月14日全天
地点: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考核内容为PPT形式报告(15min)及口头问答,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等。
时间:5月14日全天
地点: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4、成绩核算及录取规则:
考核的三部分内容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总评成绩=学术素养考核成绩*30%+外语水平考核成绩*20%+培养潜质考核成绩*50%
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招生计划依次录取。考核总评成绩不合格者(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不予录取。
七、调剂
招生专业生源不足招生计划200%或一志愿专业考生录取结束后仍有计划余额的,学院将在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开展调剂复试。调剂复试前,提前公布调剂公告,明确相关要求。
不接收院外、校外考生调入本院的调剂申请。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格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3)在综合考核网络面试时将组织考核专家组直接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初录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九、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组织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疫情防控
综合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实施,成立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考生综合考核期间须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及健康码检查工作。
十一、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束后,我院将不迟于2021年5月25日在学院网站公布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网址:http://gs.whu.edu.cn)、“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chem.whu.edu.cn/)查询有关工作通知及录取名单。
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电话:027-68754920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7-68752469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应急预案另行制定。若出现本细则未尽情形,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出相应办法。
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