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学院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成立了综合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的外语水平进行了考察,并根据考生提供的申报材料,从综合素养、学术能力、培养潜质三方面对考生进行了评价,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审议,确定候选人名单(具体详见附件)。受疫情影响,部分候选人的推荐人职称未达要求,已通知相关候选人补充材料。关于综合考核工作通知已通过邮件发送至候选人邮箱,敬请关注。
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情况: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027-68754126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027-68752469
公示时间6月8-10日,如有疑议,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