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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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秋关于选派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赴芬兰赫尔辛基大学交流的通知(转)

发布时间 :2018-02-28 11:19  来源:

生命科学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药学院:


    根据我校与芬兰赫尔辛基大学的交流协议,现推荐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2018年秋季赴芬兰赫尔辛基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年满十八周岁;武汉大学全日制在读大二、大三本科生或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一、二年级(三年制);身心健康、德才兼备、品学兼优,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学习目的明确;无受处分或挂科记录;国际交流部志愿者优先推荐。

二、申请材料:

1)《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或《武汉大学普通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2)中英文成绩单原件一份、在读证明原件一份(由本科生院或研究生院出具)

3)国际有效的语言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4)护照复印件一份

三、名额:共五名,生命科学学院两名、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两名、药学院一名。

四、教学语言:英语。

五、语言要求:能适应全英语教学环境;在报名时必须出具有效期至少至201810月的语言成绩单复印件(雅思6.0或托福80分)。

六、交流时间:一学期(20188月至201812月)。

七、费用:在芬兰赫尔辛基大学交流学习期间免学费,学生需自理住宿费、生活费、健康医疗保险等。同时,学生必须交纳武汉大学的学费和办理退宿手续。未办理退宿手续,将按学校规定不再退离校期间的住宿费。

八、本科生学分互换根据《武汉大学普通本科交流生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九、其他详情可登陆该校网址查询

https://university.helsinki.fi/en/studying/how-to-apply/exchange-studies

十、校内申请方式:在线申请http://ws.whu.edu.cn/,请申请学生在2018316日前完成并提交,提交后打印《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或《武汉大学普通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注:在线申请时需扫描材料并上传至申请系统,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点击下载此文件

烦请学院外事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办公室将学院按序推荐名单(院领导签字盖章)、学生申请材料及《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或《武汉大学普通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签字盖章)于2018316星期五前交至信息学部国际交流部学生出国事务办公室104室,并在学院(系)网上公示。逾期不候。

咨询邮箱:intoffice@whu.edu.cn 郭鸣老师

咨询时间: 每周一、三下午230 ~ 500

国际交流部

学生出国事务办公室

201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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