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它是本科期间所学知识的综合应用,也是对本科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和训练。为规范本科毕业论文管理特制定细则如下:
1. 做好毕业论文的选题工作。由讲师职称以上的教师,结合个人和小组从事的科研方向和承担国家、省部级及横向科研课题,向学院申报毕业论文题目,并在全院公布。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爱好选择论文题目。亦可由学生提出设想,拟定题目,选择相关的老师指导,双向选择定人定题,由教师提出毕业论文任务书。
2.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由本院教师担任,或合作单位具有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科技人员担任。一个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不得超过5个。
3.拟定论文题目后,应在教师指导下认真地、系统地查阅国内外有关文献,写好文献综述,并作开题报告。拟定做毕业论文的设计方案、措施,提出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若毕业论文实施过程中出现未能预料的情况,需变更论文题目与内容,则必须向学院说明情况,并提交新的开题报告及任务书。
4.论文方案经教师审定同意后,方可开始进行毕业论文。
5.指导教师要从思想、理论、方法、实验技巧、及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指导。指导教师应经常了解学生的实验进展情况,并随时予以指导。学生应积极参与指导教师所在课题组的学术活动。
6. 毕业论文记录本由学院统一发放。毕业论文过程中要求学生如实记录实验数据和现象,仔细分析原因。毕业论文答辩前,实验记录本、原始数据等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必须一律上交学院统一存档。
7.学院应定期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实验记录本进行抽查,了解学生毕业论文的工作状态。
8.学生必须认真整理、归纳、分析实验数据,进行理论计算和分析,并整理成毕业论文。
9.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后向学院提出答辩申请,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学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公布具备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并组织毕业论文答辩。
在校外做毕业论文的学生,必须回学院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过程管理由合作单位负责。
10. 毕业论文总成绩由以下部分组成:指导教师评分占25%;评阅教师评分占20%;实验记录占15%,答辩成绩占40%。在校外做毕业论文的学生的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及实验记录成绩由合作单位提供。
11.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抄袭行为,一旦查出,毕业论文成绩以“0” 分计。
12.毕业论文及相关材料由指导教师签名后交学院存档(纸板及电子版各一份)。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