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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关于改进本科实验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4-11-17 16:41  来源:

实验教学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

为了科学组织实验教学,规范实验教学管理,提高我院本科实验教学质量,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对实验教学工作的领导,提高实验教学教师的地位

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切实加强对实验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真正把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放在突出位置。提高实验教学教师的地位,调动实验教学教师的积极性,为教学科研尽力。学院教师应当将实验教学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义务,原则上所有教师都应当参与实验教学。

二、进一步明确实验教学的目的和基本要求

实验虽然是整个化学基础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但它既作为一门独立的基础课程,应具有自身的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

三、规范实验教学文件

1. 实验教学计划

实验教学计划是确定实验课性质、实验学时分配及实验教学进程的基本依据,应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中对实验课程的安排,禁止随意增减实验学时和变更实验教学内容。

2. 实验教学大纲

中心承担的本院实验课、外院实验课,通识课等,均须认真执行独立的实验教学大纲,分层次、多规格,因材施教。

3. 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

每门实验课均应有独立的教材,并尽可能使用近期出版的实验教材。

四、加强实验教学过程的组织与管理

1. 实验中心依据学院下达的教学计划,根据实验教学大纲确定实验项目,并认真填写学期实验教学计划表,经中心审核及主管主任签字后报学院备案。

2. 实验教学计划表是开设实验的法定文件,必须按计划表所列项目开设实验,不得随意改动、减少内容、时数和组数。

3. 实验教学课表是规范实验教学秩序的核心依据,要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任务组织课程责任教师和任课教师编排实验课表,在实验开课前两周,将经责任教师和主管主任签字后的实验课表交学院留存备查。实验课表如需变动,须到学院办理变动手续。无实验课表或实验教学检查中发现不执行课表且又未履行相关手续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严格按照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任务和实验课表确定的内容、学时、分组人数和时间来安排实验,不得随意增减或变更。

5. 学生首次上实验课,实验教师必须宣讲《学生实验守则》、《实验室规则》等有关实验室规章制度。对不按规定操作、损坏仪器设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和实验室规章制度的学生,实验教师有权责令其停止实验;对造成事故者,将追究其责任。

6. 对于每个实验项目,学生本人必须签到和签离,并纳入学生平时成绩考核之中。实验指导教师应严格指导学生实验,准确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有针对性个别指导,纠正不正确的操作习惯,督促学生合理安排实验进度和及时处理实验事故。

五、加强实验教学考核管理

1.建立灵活多样的实验考核制度,可将笔试(包括仪器原理、实验原理、实验结果分析等),操作考试(在规定时间内独立操作完成实验)、平时考核(含预习、实验操作、实验报告)等有机结合起来,并将评分依据和证据留存备查。

2. 实验课成绩评定要客观公正,要根据学生的到课情况、预习、实际操作、实验结果、实验报告、笔试等给出成绩,纳入课程总成绩之中。

六、加强实验教学质量管理

1.实验教学质量与实验指导教师的素质密切相关,实验教学责任教师、指导教师、实验技术系列教师应明确岗位职责,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2.中心在每学期初、期中及期末分别组织一次实验教学检查。学期初主要检查实验项目准备、课表编排、教学仪器设备完好率、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准备等情况;期中检查主要包括组织人员参加实验教学听课,抽查实验报告及相应整改措施等;期末主要检查实验考核及本学期实验教学综合评价情况。中心将不定期地组织专门人员检查实验教学课堂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客观、及时地反馈给有关教师。

3. 实验教学应注重实验教学方法的改进,突出实验教学“教为主导与学为主体”的特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4. 中心在完成常规实验教学任务后,要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使基础较差或学有余力的学生都能得到进一步提高;要有计划地开展各种知识竞赛和实验技能竞赛,吸收高年级学生参加实验室建设和参加教师科研工作等。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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