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关于实行本科生课程责任教授和课程组组长制的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本科教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优化、整合教师队伍,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加强课程资源建设,促进教学研究,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决定实行本科生课程责任教授和课程组组长制度。
第二条 本科生课程责任教授是所承担课程教学活动开展和教学质量保证的主要责任人;本科生课程组组长是根据课程教学的共同需要而建立起来的教学活动组织的负责人。
第二章 本科生课程责任教授
第三条 本科生课程责任教授职责
1、推荐本课程主讲教师、辅导教师和组织本类课程教材的选定;
2、组织编写教学大纲、审定主讲教师提交的课程简介和教学日历;
3、每学期召集、主持本课程教学研讨会议不少于三次;
4、开展本课程的观摩教学和评教、评学活动;
5、组织本课程的命题和阅卷工作;
6、提出教学改革思路,组织教改项目的申请、实施和教学成果申报;
7、推荐优秀主讲教师进修、参加竞赛和经验交流活动;
8、修订教学计划、组织编写新教材;
9、接受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督导小组的监督。
第四条本科生课程责任教授待遇
根据本科教学责任教授所承担课程时间和受益面等享受专项津贴,获得本科生课程责任教授年终劳酬。
第五条本科生课程责任教授条件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有一部参编的教材或有一篇以上公开发表的教学论文;
3.有主讲该课程五届以上的经历;
4.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主持省部级或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一项。
第三章 本科生课程组组长
第六条本科生课程组组长职责
1、推荐本课程任课教师、辅导教师,协调本课程组相关课程的教材选定,亲自承担本课程教学工作;
2、组织编写教学大纲、审定任课教师提交的课程简介和教学日历;
3、组织进行教材、教辅资料、课件、题库、网站等多种形式的教学资源建设;
4、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二次的集中教学研讨活动;
5、组织开展各类教学研究与改革,组织申报各类课程建设项目、教学研究项目和教学奖励;
6、组织相互听课和教学经验交流,组织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
7、组织统一进行考试命题和集中阅卷;
8、接受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督导小组的监督。
第七条本科生课程组组长待遇
根据工作量情况享受学院本科教学津贴,获得本科生课程组组长年终劳酬。
第八条本科生课程组组长条件
1、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2、有一篇以上公开发表的教学论文;
3、有主讲该课程三届以上的经历。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