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本科生课程
教材选用暂行办法
本科生课程教材选择是保证我院本科生教学理念、培养方向、人才层次和办学特色的重要环节。教材的选择应体现基础知识深入浅出;能力培养贯穿全程;经典内容和学科前沿有机融合;新思维、新方法、新观点、新成果得到凸现。为了集思广益选好教材,保证基本内容符合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的基本要求,鼓励教师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积累,使教材的选用规范化,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特拟定本暂行办法。
1. 任课教师接到教学任务,应根据课程的教学大纲,针对教材是否具有编写系统、内容科学、取材新颖、使用成熟,首选近三年出版的获省,部级教材优秀奖的教材或面向二十一世纪的课程教材,提出教材选用意向,向课程责任教授推荐。
2. 责任教授应召集课程组,对各种选用意向教材,进行调研,根据授课专业的特点和知识结构,结合近几年来我院已经使用的教材,做出优先选用评价,将拟选教材样本和教学计划报请学院分管教学院长批准。
3. 外文原版教材的选用:结合我院不同专业的具体情况,由责任教授组织教学小组,通过试讲的办法,对双语教学的教师进行资格认定。由获得双语教学资格的主讲教师提出选用外文教材的推荐意见,一般应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版本。
4. 我院分管教学院长仔细审查拟采用教材的内容是否与该专业培养方向相吻合,和相关课程内容的关系处理是否得当,教学计划和教学环节的安排是否可行,给与批准并提出指导意见。
5. 学院报送校教务部备案,请教材供应点订购,按时交付使用。
6. 对于我院教师根据多年教学经验编写的讲义或根据学科近年来的发展编写的补充章节,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责任教授审核,经院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后方可送有关部门印刷。
7. 我院近三年正式出版的教材应作为该课程的首选教材。主讲教师要求另选教材时,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我院教材的不足和拟选教材的优点,提供拟选教材的样本交责任教授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同意。
8. 学院鼓励主讲教师对原有教材进行修订。我院在职期间出版教材的版权属学院所有,修订的署名在学院指导下协商解决。
9. 本办法从2005年10月起实行。未尽事宜,由分管教学院长负责处理,必要时可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解决。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0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