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本科生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激励学生广泛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特制定本办法,对我院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进行奖励。
一、奖励范围
本科在读期间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的我院本科生。学院按论文类别对本科生单独予以奖励。
二、奖励类别
论文类别 |
奖励金额(元)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第四作者 |
第五作者 |
六作及以后 |
SCI一区 |
3000 |
600 |
300 |
100 |
30 |
10
|
SCI二区 |
1000 |
200 |
100 |
50 |
10 |
其他SCI、EI和权威期刊等相当级别 |
500 |
100 |
50 |
30 |
10 |
中文核心期刊 |
200 |
50 |
30 |
10 |
10 |
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公开出版 |
100 |
30 |
10 |
10 |
10 |
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公开出版 |
50 |
20 |
10 |
10 |
10 |
※ 指导老师是第一作者,学生是第二作者视为第一作者;共一作者按1/N计算奖励(N为共一人数);同一篇文章奖励一次。
※ 论文分区根据当年最新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确定。
三、奖励发放
本奖励对毕业班学生一年一评,6月发放。由本科生在毕业前(5月)申报,经本科教学办公室登记、审核后,报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其奖金全额直接发至学生本人。
四、本办法由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