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化字〔2022〕2号
化学学院实验室及办公用房装修、改建施工管理规定
为有效地对学院大楼公房进行管理,更好地为全院师生服务,确保使用安全,各实验室及办公用房装修、改建施工按本规定执行。
一、实验室及办公用房装修改建前,由实验室或办公用房负责人(简称用房负责人)向学院安全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交施工方案、图纸、预算,填写《实验室及办公用房装修改建申请表》。
二、实验室用房的装修、改建方案应委托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对有振动、噪音、水电、高温等有可能影响他人工作的问题必须明确解决办法。施工单位遴选应遵守武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后勤保障部相关文件要求,并签订施工合同。
三、为使施工过程得到有效监管,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到学院安全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填写《实验室及办公用房装修改建登记备案表》,办理《实验室及办公用房装修改建施工许可单》,明确施工项目责任人。未办理《实验室及办公用房装修改建施工许可单》的单位一律不允许进入学院施工。
四、施工单位凭施工许可单到化学大楼物业办公室申请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并缴纳施工押金,押金一般为工程预算金额2%,最高不超过5000元。物业公司做好进场施工人员登记备案,施工人员需持出入证进入学院施工,一人一证,不得共用,遗失需及时补办。
五、施工项目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严禁对建筑原有承重结构进行拆除或迁移。如需对室内地面、墙面、吊顶、水池进行改造作业,必须做好有效防腐防水措施。
六、施工现场原有消防配套设施(烟感、温感等)如需改动,须经安全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施工。施工方案涉及到门洞改造的,按照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门上必须预留观察窗且朝外开。室内禁止使用电焊和明火作业。
七、施工方案涉及到有线和无线网络的,须向学院网络管理员报备,并在其指导下实施。
八、施工过程中需要停水停电时,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提前1-2天向学院安全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学院安全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核查后配合实施。因私自停水、停电等造成损失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经济赔偿。
九、施工过程中,有噪音、震动或扬尘等可能对他人造成影响的,应尽量安排在周末或节假日实施,最大程度减少对周边实验室的影响。
十、施工单位须在夜间施工的,必须提前1-2天向学院安全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待审批后方可施工。
十一、施工单位须在高空作业的,作业人员需持有高空作业资质,并与学院签订安全承诺书。
十二、施工材料必须装袋走货梯,严禁使用客梯运送施工材料。因违规使用导致电梯损坏,维修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优先从施工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向施工单位追究处罚。
十三、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围挡、警示牌和文明施工信息牌。必须在施工区域明显位置(例如:房间门口)张贴施工许可单,公示装修改建项目相关负责人的姓名及电话,以便联系和监督。
十四、施工人员应文明施工,禁止在楼内吸烟、随地大小便。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
十五、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暂时存放的材料和垃圾只能在指定位置堆放。原则上施工结束三日内施工垃圾必须清运离场,特殊情况由施工单位向化学大楼物业报备协商。逾期未清理的,将从施工押金中扣除清运费。
十六、违反以上规定且不听从劝阻、改正的,物业或学院安全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可以下令停工整改,并处以施工单位50-1000元罚款。
十七、施工项目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提交竣工图纸,提出验收申请,实验室或办公用房负责人、学院安全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会同物业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物业退还施工押金,装修改建施工结束。
十八、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附件:1.《化学学院实验室及办公用房装修改建申请表》
2.《化学学院实验室及办公用房装修改建登记备案表》
3.《化学学院实验室及办公用房装修改建施工许可单》
4.《化学学院施工人员出入登记备案表》
二〇二二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