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按照学校《关于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工作的专题会议摘要》(2019)第29期及2019年《武汉大学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协议》,确定2019学年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参保办法如下:
1、参保对象:仅限已经参加2019学年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
2、缴费标准:每人70元/学年。
3、各学院(系)于10月8~23日完成个人报名、缴费。登记表格可参照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格式,于10月24~31日(周末不办公)将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学生名单(纸质版、电子版)及保费集中后,到大学生医保办公室办理当学年参保登记手续,直接向保险公司缴费(文理学部校医院四楼,电话:68761070),过期不再受理。
4、参保者可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赔付外的第二次赔付,赔付标准见下表:
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标准(平安养老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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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付范围 |
赔付比例 |
赔付上限 (每人每学年) |
疾病险(住院) |
医保赔付后剩余部分(全自费除外) |
85% |
甲类:10.0万元 乙类:10.0万元 |
意外伤害险(住院) |
医保赔付后剩余部分(全自费除外) |
85% |
甲类:10.0万元 乙类:10.0万元 |
疾病身故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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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 |
意外身故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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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 |
门诊意外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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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1.2万元 |
5、请各学院(系)将此通知转发给每位符合参保条件的同学。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医院
2019.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