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制定了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现将奖学金评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奖学金评定
(一)评选范围
凡具有武汉大学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评奖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且不在纪律处分期。
3.学习态度端正,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评选年度内必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努力提升综合素质;自觉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及以上(免测情况除外,体测及格及免测名单由校体育部提供);应当参加军训的,军训成绩合格。
5.综合测评优良,基本素质和课程学习成绩两个测评项目位于本测评单位的前50%。
6.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各项条件,且课程学习成绩位列本测评单位的前10%的学生,原则上应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参评人数和名额
根据本科生院和学工部公布的学生人数统计表、获奖比例和预算金额,学院初步确定各年级参评人数和获奖名额如下。学院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奖优的原则下,可对各年级、专业的名额进行适当微调,上报后仍需报学校审批:
年级 |
专业 |
人数 |
甲等 |
乙等 |
丙等 |
2018级 |
化学类 |
166 |
8 |
17 |
25 |
2017级 |
星拱 |
10 |
1 |
1 |
3 |
化学类 |
172 |
8 |
17 |
27 |
2016级 |
化学类(包括应化) |
155 |
7 |
16 |
23 |
星拱 |
14 |
1 |
2 |
4 |
化生 |
9 |
1 |
1 |
1 |
(四)评选程序
1.学生自评
参照综合素质测评程序进行。
2.测评小组复评、公示
参照综合素质测评程序进行。
3.学院复核、公示
学院评审小组由院领导、各年级辅导员、教师代表及各年级学生代表组成,办公室设在学工办(化院二楼中庭202)。学院评审小组对各年级评选结果进行复核,结果公示网址为 http://www.chem.whu.edu.cn/;监督电话: 6875 2471。
二、专项奖学金评定
(一)名额及金额
学校分配至我院的专项奖学金名额、金额如下:
名称 |
名额 |
金额 |
要求 |
雷军 |
1 |
20000元 |
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5%。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
于刚·宋晓 |
1 |
20000元 |
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处于专业或年级前15%;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
三星 |
1 |
5000元 |
2017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前10%,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
王老吉 |
1 |
5000元 |
优先考虑6类人群:公益好人、学霸超人、科研牛人、自强能人、创业强人、绝技达人。 |
烽火通信 |
1 |
5000元 |
|
王星拱 |
2 |
2500元 |
星拱班学生 |
裴心信 |
1 |
1000元 |
|
注:
1.按学工部有关要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他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
2.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全校差额评选,具体要求见武汉大学学工部主页通知,http://xgb.whu.edu.cn/。
3.有资格同时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学生,最多可申报一项专项奖学金,可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荣誉和金额(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属于专项奖学金)。
4.申请专项奖学金必须已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对等次无限制,除有特殊要求的专项奖学金外,其他将同时适当考虑年级、专业分布,按照F2项成绩排名+F项总排名的结果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获奖人选(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专项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等,按相关要求执行)。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具体要求见武汉大学学工部主页通知。申请所有专项奖学金的同学(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请下载填写附件Excel表格,于9月30日10:00前发送到各年级负责人邮箱,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还需另行填写申请表。2016级负责人:殷乐,2017级负责人:赵轩,2018级负责人:姜雨禾。
2.年级审核
各年级负责人审核汇总后于9月30日14:00前发送到蒋莉老师邮箱,447118267@qq.com。
3.学院评审
学院评审小组由院领导、各年级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综合考虑确定结果。
特此通知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