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与指导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0-19 19:01  来源:

各二级单位、毕业班:

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布置如下:

一、教学计划时间安排

1、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设计):2018-2019学年,第七学期8-19周、第八学期1-11周。

2018届毕业生预计200人,其中化学专业151人、化学弘毅19人、应用化学30人。

2、进度安排:

1)毕设“双选”(2018年第七学期第8—10周)

教师发布拟定选题:2018年10月21日-10月29日。

专业负责人审核选题:2018年10月30日-11月3日。

学生选题:2018年11月4日-11月9日。

公布选题:2018年11月10日。

2)开始毕业设计(2018年第七学期第11—12周)

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1月24日;

教师和学生见面,教师给学生布置任务,学生开始收集资料、做开题准备。

3)开题:

2018年第七学期第13-14周:2018年11月25日-12月8日。

12月8日之前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http://210.42.121.231/bysj/提交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完成审核。

4)中期检查:2019年第八学期第7周(具体以本科生院通知为准)。

5)论文查重:2019年第八学期第13周(具体以本科生院通知为准)。

6)学生提交毕业论文定稿、教师评阅论文等:2019年5月22日之前完成。

7)论文答辩:2019年5月最后一个周六或6月第一个周六。


二、认真作好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工作

1、教师拟定选题及审核、发布选题(2018年10月21日至2018年10月29日)

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从本学期开始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访问地址:http://210.42.121.231/bysj。请指导老师于2018年10月29日前在毕业论文(设计)系统中完成选题的申报。由专业负责人对教师所立选题进行审核,确保选题质量。

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确定一批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供学生选择。要求题目具有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可行性等;要有一定的研究难度及饱满的工作量;注重与社会、生产、科研、实验室和相关专业工作实际相结合,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际意义。鼓励学生结合“大学生业余科研”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前期项目成果拟定毕业论文题目。

2)选题应注重更新,改进题目或新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论文题目要求每生一题,独立完成。选题专业只能是化学或应用化学,不能写成化学/应用化学

3)鼓励针对应用化学专业的学生拟定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的具有明显实践性特点的选题,鼓励与企事业单位的校外导师合作指导。

2、学生选题(2018年11月4日至2018年11月9日,11月10日公布选题结果)

1)学生选题不分专业方向。

2)每个学生根据自身特点预选三题(在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完成选题),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填写,便于学院统一调剂。

3)学生也可根据兴趣自己申报题目,经过指导教师批准,学院审核通过后,作为毕业论文题目。

4)学生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论文(设计),需签安全承诺书,由辅导员审核批准。

选题一旦确定,不得随意修改。在第七学期第14周正式递交开题报告之前如确有更改必要时,经学生申请、由指导老师在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直接修改选题。学生的开题报告、毕业论文、答辩档案等材料上的论文题目必须完全一致。

三、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由本院教师担任,或合作单位具有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科技人员担任。一个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不得超过5个。

1、选题确定公布后(2018年11月10日),从第11周(2018年11月12日)开始,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认真地、系统地查阅国内外有关文献,写好文献综述,并作开题报告。拟定做毕业论文的设计方案、措施,提出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

2、学生12月8日之前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http://210.42.121.231/bysj/提交开题报告。论文开题后,指导教师应与学生约定每周指导的具体时间,及时跟踪学生的工作进度,给予指导。

3、学生要加强与指导教师的联系,在教师指导下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定期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积极参与指导教师所在课题组的学术活动。学生无故缺席毕业论文时间累计达到毕业论文总时数1/3,指导教师有权取消学生继续做毕业论文的资格,并向学院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报学院研究决定并备案。

4、实验记录本由学院统一发放,毕业论文答辩前,实验记录本必须上交学院统一评分、存档;若实验记录涉密,则须提交由指导教师签名的涉密证明,学院在检查、评分后将学生实验记录本予以返还;拒不提交实验记录本的学生实验记录成绩计0分。毕业论文过程中,要求学生如实、规范的记录实验日期、实验环境(温度、气压等数据)、实验药品、实验步骤、实验数据和现象,并做出详细分析。实验记录必须真实,杜绝后期整理的现象。

5、在校外做毕业论文的学生,必须回学院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过程管理由合作单位负责。学生返校答辩时,须提交指导教师签名的实习鉴定书。不能提交实验记录本的学生,须提交指导教师出具的实验记录成绩证明,详细说明学生开展毕业论文的时间和实验记录的情况,包括实验记录是否连续、完整,记录形式是否规范,数据是否真实,是否有针对实验现象的详细分析等等,并给出实验记录建议成绩。

6、根据本科生院相关文件,一般5月11日之前完成论文查重。学校要求本科生学士学位论文的文字重复率不得超过20%,申报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文字重复率不得超过15%。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抄袭行为,一旦查出,毕业论文成绩以“0” 分计。

7、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五月的最后一个周六进行。学生届时须至少提前两周上交实验记录本,提前一周上交毕业论文和相关材料。毕业论文格式和答辩要求参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执行。(答辩事宜详细时间安排,2019年4月中旬会再发通知

特此通知!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18年10月17日



版权所有 © 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地址:中国武汉珞珈山    邮编:430072   电话:027-68754067    邮箱: hxydzb@w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