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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本科生:
根据《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学生成长记录实施办法》,现将填写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成长记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长记录
(一)填写范围
我院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二)填写依据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学生成长记录实施办法》
(三)实施细则
详见《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学生成长记录实施办法》。年级会审核后将电子版表格(附件一)以“学号+姓名”方式命名(如“2016301040001苏奕尘”),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老师邮箱(附后)。纸版材料经班级导师审核完毕后于2018年9月13日11:00前交至学工办。
三、 各年级辅导员邮箱
2015级辅导员,王杭菊老师,444953977@qq.com
2016级辅导员,宋雨禾老师,852131844@qq.com
2017级辅导员,王杭菊老师,444953977@qq.com
特此通知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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