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献身我国科学事业,鼓励品学兼优,特别是立志科学研究的本科生继续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在我院设立了奖学金。现将2018年科研院所奖学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基本情况
奖学金名称 |
名额及奖励金额 |
评选范围 |
大化所奖学金 |
10人,每人5000元 |
2014级、2015级本科生 |
化学所奖学金 |
10人,每人5000元 |
2014级、2015级本科生 |
理化所奖学金 |
10人,每人5000元 |
2014级、2015级、2016级本科生 |
有机所奖学金 |
6人,每人5000元 |
2014级、2015级本科生 |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立志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
2.学风严谨,学习刻苦,大学期间成绩突出,特别是在化学专业科研实践中表现优秀。其中大化所奖学金要求专业成绩排名一般不低于本年级本专业前15%,参加国家、省、校各级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或国家基金委“人才培养基地”科研训练项目,科研能力突出者,经项目导师书面推荐,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
3.为人正直,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
4.乐于助人,勇于奉献,有较强集体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
当年被录取到相应院所的推免生或统考生或有意向到相应研究所攻读研究生的学生,优先获得“奖学金”;以往获得过该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重复得奖。每人限申报一项奖学金。
三、评选程序
1、申请人填写科研院所奖学金申请表,于2018年5月18日15:00前将纸版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能力证明材料装袋交学院学工办(化中202)。
2、理化所奖学金需经学院初评后按1:1.5的比例向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差额推荐奖学金候选人,由其审核确定最终获奖人选。其他奖学金经学院初评、相关研究所审核认可推荐获奖人选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予以公示。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