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5﹞43号)、《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及《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018年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翔
副组长:卢昌宁 胡斌
成员:徐冶琼(兼纪检) 庄林 彭天右 张志凌 李振 蒋风雷 李峰 于萍 周平 赵发琼
秘书:吴淑娟 孙宝环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专家小组
2018年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学院组织、二级学科负责的办法。各二级学科在所在学科内组织专家构成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专家小组。该综合考核专家小组由五名以博士生导师为主的具有副高职称以上、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其中组长一人,另设秘书一人。综合考核专家小组负责推荐本学科参加综合考核的候选人以及综合考核时的外语听力口语和综合素质面试的实施。
二、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合格分数线、候选人确定及招生计划
1.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合格分数线:60分。
2.候选人确定:
学院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专家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对其学术素养、学术成果及培养潜质三方面进行审核评议。根据其研修计划、硕士学位论文,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得奖项,结合学习经历及专家推荐意见,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排序,做出评价结论。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小组评议排序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名单见附件1。
3.招生计划:116人(含硕博连读生64人,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52人,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人。)
三、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现场确认
时间:2018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
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三楼大厅
流程:(1)验证→(2)交验《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3)持已盖章的《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到报考院系参加综合考核。
要求:
(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和身份证的原件。
(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学院综合考核与录取。
(二)报到及报考资格审查
时间:5月15日9:30-12:00
地点: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化中201
要求:考生向学院出具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原件。交验本人身份证与《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已加盖“证件已验”章)。无法出具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学院将取消其综合考核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综合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
每位考生须缴纳综合考核费180元。
(三)体检
时间:2018年5月15日14:30-17:30
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校医院
要求:
1.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前往校医院体检,体检费用35元,体检时需携带1寸登记照1张。
2.发放体检表截止时间:5月15日15:30,请考生务必在此时间之前前往。
3.体检不需空腹。
4.体检结束后,请注意加盖体检结果章。
5.考生体检结束后,到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化中206,上交体检表。
6.若考生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标准,学院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综合考核。学院负责笔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及品格考核,各二级学科负责外语听力口语和综合素质面试的实施。综合素质面试主要对考生的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基础考核。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等。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核内容为《合成化学》、《理论化学》、《现代仪器分析方法》三门课程,考试时长2小时。
时间:5月16日9:00—11:00
地点: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创隆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格考核
学院通过问卷形式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养和品格。政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时间:5月16日11:00-11:30
地点: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创隆厅
3.外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查外语应用能力。考核内容为口语、听力、文献翻译等。
时间:5月17日全天
地点:详见复试通知
4.培养潜质考核。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学术研究兴趣、培养潜质等。考核内容为PPT形式报告(15分钟)及口头问答,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等。
时间:5月17日全天
地点:详见复试通知
四、成绩核算及录取
1.成绩核算
考核的三部分内容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总评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评成绩=专业基础考核成绩*30%+外语水平考核成绩*20%+培养潜质考核成绩*50%
2.录取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试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将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五、调剂
(一)院系间调剂
我院不接收院外调剂生。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以向其他生源不足的院系申请调剂。调剂的原则是: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且外语综合水平成绩须同时达到调入、调出单位合格线(即:“双上线”),不允许线下调剂。
(二)院系内调剂
院系内专业或导师生源不平衡的情况下,在合格线上的考生,可以进行院系内调剂,调剂后的候选人一般不超过专业或导师计划指标的200%。
凡申请调剂导师复试的考生须填写《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审批表》(见附件2),经调入、调出两位导师同意,调入、调出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然后交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在5月7日前将《调剂复试审批表》交至化学学院化中206。
六、信息公开与公示
本院相关招生信息都会在学院网上发布,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027-68752469,snowwu@whu.edu.cn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