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关于评选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04 14:49  来源:

 

2014级本科生:

为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积极进取、奋发有为,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在2018届本科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参评优秀本科毕业生: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能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遵循大学生行为准则,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在校学习期间各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各学年度思想品德表现考评均为优良以上。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大学期间各考试考查课程全部合格,学习成绩优秀并居本专业前列。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身心健康,体育成绩优良或在大型文体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5.在校期间曾两次及以上获得校级或校极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等荣誉称号,或三次及其以上获得学院(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

6.在校期间,在思想、学习、文体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例如科研成果显著或者多次获得国家奖学金,或有特殊贡献,或者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评选。

二、评选比例

学校文件规定: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2018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0%,我院优秀本科毕业生应评21名,经学院研究,由各专业按1:1.2的比例推荐候选人,报年级审核推荐19人,学院综合考核确定2人。

人数

化基(包括应化)

材化

化生

弘毅

合计

专业推荐人数

18

2

2

3

25

年级审核推荐人数

15

1

1

2

19

 

三、评选程序

1.个人自荐。申请者自行下载填写《武汉大学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并将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于413日前交给所在班级班长。

2.分专业评议。各专业组成评选小组,组成人员应至少包括:各班班长、团支书及至少1名普通同学。各专业负责人组织召集本专业评选小组成员对本专业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和评议,推荐名单经各专业评议小组成员共同签字后,于42011:00前上报毕委会(负责人:宁添姝)。

3.年级审核。由2014级辅导员、毕委会成员、各班班长、团支书以及辅导员随机抽取的201410名学生代表对拟报人选进行审核投票,择优推荐19名同学,并将结果于42411:00前上报院学工办。

4.学院复核。由学院分管领导、学工办、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学院复核小组,对年级拟报人选进行复核,根据评选条件和综合表现最终确定21名优秀毕业生人选,并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

四、评选要求

在开展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活动时,坚持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标准,按照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严格控制评选比例,宁缺毋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评选程序进行评选,充分发扬民主作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如获奖者在毕业离校前后有违纪违规行为,查实后将取消其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及监督电话:027-6875 2471

特此通知

 

 

院学工办

  201843

 

版权所有 © 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地址:中国武汉珞珈山    邮编:430072   电话:027-68754067    邮箱: hxydzb@w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