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武汉大学《关于印发〈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武大本字〔2016〕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含“本硕博贯通式人才培养”计划)遴选及管理办法。
一、推免生条件
具有武汉大学学籍的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在籍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良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成绩优秀,无课程不及格,无保研课程缺失或重修不通过等情况;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2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者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
6.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科研潜质,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经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可,可不受综合排名等条件限制,予以破格推荐,参加面试:
1)在大学期间,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限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专业学术科技论文SCI论文一篇及以上;或者在大学期间,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特等奖或一等奖者;
2)对于破格推荐学生,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22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者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且保研课程GPA不低于2.5、专业必修课缺失及重修不通过课程累计不超过2门。
学院对破格推荐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进行公示。
二、推免生名额
学院推免生名额以学校当年下达名额为准。
三、推免工作程序及成绩计算方式
1.学院制定推免生细则,予以公布。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下载并填写推免生申请表。
3.学院对申请者材料进行核查,按照推免生条件确定初选面试名单,并计算申请者初评分。初评分由保研课程成绩(占90%)、科研成果(占7%)、综合表现(占3%)构成。
4.初选面试入围者(含破格推荐者)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初选面试分为综合面试(占80%)、专业英语口试(占20%)两个环节。
5.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初评分×50%+面试成绩×50%。
6.学院按照推免初选面试者总成绩的高低,分专业排序后(保研课程相同专业的学生统一排序),根据各专业推免名额,依次确定推免预备生名单,并予以张榜公示。
7.对于获得学校推免指定名额的学生,若其符合推免生有关条件,面试合格,经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不受总成绩排名限制,确定推免预备生资格,并公示。
8.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免预备生名单报学校审定。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上完成报名,相关单位进行完成网上录取。
四、时间安排
1.按照学校当年规定时间进行。
2.9月25日前,确定推免预备生名单并公示;推免预备生名单经学校本科生院审批后,推免生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10月25日前,招生单位完成接收录取工作。
五、组织机构
1.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学院推免生工作。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分管本科生、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及相应办公室人员。
2.推免工作材料评审小组
材料评审小组负责推免生申请材料证书的核验、相关分数计算等工作,由学院教学办、学工办人员、班级导师及部分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员学生代表须为本院在籍本科生,且未申请当次推免;诚实守信,关心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成绩优良。
六、监督机制
1.学院指派专人对推免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接受投诉,各有关环节均予以公示。
2.在推免生工作中,如发现申请者材料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视情况追究责任;如发现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行为的,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按国家、学校相关纪律处理。
七、推免生管理
1.学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推免生遴选,一经获得推免生录取资格,保证就读。
2.推免生必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并办理有关事项。
3.对获得推免生资格的毕业生,学院不再向用人单位推荐,学校不再办理签约、派遣和出国手续。
4.有违反上述条款者,除取消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外,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八、其他
学院可根据国家、学校有关规定及学院实际情况,制订当年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或修订本办法。
本办法自2018年5月起执行,由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拔评分细则
2.2015级保研课程及学分
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