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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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017年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18-03-22 21:00  来源:


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武汉大学相关规定,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对专职辅导员进行2017年度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

在辅导员工作岗位任职满一年的专职辅导员(副书记考核学校另行通知)。

二、考核组织

学院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卢昌宁、周翔

副组长:吴奕、徐冶琼

成员:胡斌、张先正、庄林、周洪元。

三、考核内容

详见《武汉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武大学工字〔2018〕10号)。重点考核辅导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实绩。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辅导员自评

辅导员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于2018年3月23日15:00前如实填写完成《武汉大学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自评表》。

(二)学院考评

学院组织召开由领导班子、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参加的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会议,时间:2018年3月28日14:30,地点:教工之家。参加人员: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30人,本科生代表、研究生代表各30人,学生代表中,学生干部比例不超过50%。

辅导员依次进行工作述职,每人汇报不超过5分钟,由参加测评的师生代表对辅导员进行测评打分。团干考核与辅导员工作考核同场进行,一次述职、分表打分。

学院对辅导员自评与民主测评情况进行汇总,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计算考评得分。学院结合考评得分情况、工作实际表现确定辅导员工作考核等次,并报学校学工部与研工部,视情况择优推荐考核优秀辅导员参加学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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