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化学学院关于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1-03 17:36  来源:

全院教职工:

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武汉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为做好2017年度教师及实验技术等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并确定了相关工作规则和流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师德师风与教学工作考核

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首要内容,严格执行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和师德“一票否决制”。加强教学工作考核,多维度考评教学规范、教学运行、课堂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获奖等教学工作实绩。

二、调整评审程序

学校规定,从2017年开始,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程序调整为: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部评审、学校评审及聘任。

三、明确学院评审组织

学院教授委员会负责学院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主要负责评定学院二、三、四、七级岗位推荐人选,以及五、六级和中级及以下拟聘人选。“教授委员会”到会成员须达到应到成员的2/3方能开会,表决票中同意票超过应到成员的1/2方为通过,破格申请高级岗位的同意票须达到应到成员的2/3方为通过。

四、不再设同行评议

2017年开始,学院职称评审工作不再设同行专家评议环节。

五、时间安排及流程

1.20171215—1228日:个人申请、学院接收。

2.20171229—2018110日:学院党委对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进行考核,学院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口审核申报者教学、科研情况。

3.2018111—115日:二级、三级以及实验技术等其他专技系列申报材料送本科生院、科发院审核。

4.2018116日:学院人事秘书审核申报材料。

5.2018117—119日:审核认证材料公示(申报系统及化中201展示)。

6.2018120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召开教授委员会。

7.学院根据教授委员会评审推荐情况,提出各系列二、三、四、七级岗位推荐人选(二、三级岗位为等额推荐,四、七级岗位按不超过计划数的2倍推荐)和五、六级及中初级岗位拟聘人选,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

8.公示完毕,学院填写单位评议意见,向学校提交评议通过人员材料及学院工作报告。

六、加强宣传,做好解释沟通

为了方便教职工了解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变化,学院已经于20171228日下午在化中201举办了宣讲会,并将于2018151000在化中201再次举办通气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晖,电话:68756656,邮箱:tanghui@whu.edu.cn

特此通知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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