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制定了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现将奖学金评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奖学金评定
(一)评选范围
凡具有武汉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能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评奖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评选年度内必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成绩优良;应当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的,考试成绩合格以上。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努力提升综合素质;自觉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免测情况除外,体测合格及免测名单由校体育部提供);应当参加军训的,军训成绩合格。
5.综合测评优良,基本素质和课程学习成绩两个测评项目位于本测评单位的前50%。
6.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各项条件,且课程学习成绩位列本测评单位的前10%的学生,原则上应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参评人数和名额
根据本科生院和学工部公布的学生人数统计表和获奖比例,学院初步确定各年级参评人数和获奖名额如下。学院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奖优的原则下,可对各年级、专业的名额进行适当微调,上报后仍需报学校审批:
年级 |
专业 |
人数 |
甲等 |
乙等 |
丙等 |
2016级 |
化学类 |
188 |
9 |
19 |
29 |
2015级 |
化基(包括材化、应化、化生) |
180 |
9 |
27 |
54 |
弘毅 |
20 |
1 |
3 |
6 |
2014级 |
化基(包括应化) |
179 |
9 |
27 |
53 |
弘毅 |
19 |
1 |
3 |
5 |
材化 |
6 |
0 |
1 |
2 |
化生 |
13 |
1 |
2 |
3 |
(四)评选程序
1.学生自评
参照综合素质测评程序进行。
2.测评小组复评、公示
参照综合素质测评程序进行。
3.学院复核、公示
学院评审小组由院领导、各年级辅导员及各年级学生代表组成,办公室设在学工办(化院二楼中庭202)。学院评审小组对各年级评选结果进行复核,结果公示网址为 http://www.chem.whu.edu.cn/;监督电话:6875 2702,6875 2471。
三、专项奖学金评定
(一)名额及金额
学校分配至我院的专项奖学金名额、金额如下:
名称 |
名额 |
视同学校奖学金等级 |
金额 |
要求 |
雷军 |
1 |
甲等 |
20000元 |
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5%。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要求获得甲等奖学金 |
于刚·宋晓 |
1 |
甲等 |
20000元 |
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处于专业年级前15%;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要求获得甲等奖学金 |
阮立平 |
3 |
甲等 |
6000元 |
要求获得甲等奖学金 |
三星 |
1 |
甲等 |
5000元 |
2015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年级前10%,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要求获得甲等奖学金 |
王老吉 |
1 |
甲等 |
5000元 |
要求获得甲等奖学金,评选条件待学校通知后在各年级群挂出 |
阳普医疗 |
8 |
甲等 |
5000元 |
要求获得甲等奖学金 |
蓝月亮 |
9 |
甲等 |
5000元 |
要求获得甲等奖学金 |
王星拱 |
2 |
乙等 |
2500元 |
要求获得乙等奖学金 |
裴心信 |
1 |
丙等 |
1000元 |
要求获得丙等奖学金 |
注:
1.按学工部有关要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他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
2.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全校差额评选,具体要求见武汉大学学工部主页通知,http://xgb.whu.edu.cn/。
3.有资格同时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学生,最多可申报一项专项奖学金,可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荣誉,但只能获得金额较高的奖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属于专项奖学金)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具体要求见武汉大学学工部主页通知(按照学校要求,每学院最多可推荐1人)。除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其他所有专项奖学金请下载填写附件excel表格,于10月9日11:30前发送到各年级负责人邮箱。2014级负责人:廖秋艳,2015级负责人:罗来兵,2016级负责人:孙程。
2.年级审核
各年级负责人审核汇总后于10月9日11:00前发送到蒋莉老师邮箱,447118267@qq.com。
3.学院评审
学院评审小组由院领导、各年级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将根据学习及综合表现确定结果。
特此通知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