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为建立公平公正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机制、提高推免生质量、改善学缘结构,特制定我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组长:周翔 卢昌宁 副组长: 胡斌
成员:吴奕(兼纪检) 庄林 彭天右 张志凌 李振 蒋风雷 李峰 于萍 周平 赵发琼
秘书:吴淑娟
二、接收推免生的计划
2018年招收校内外推免生计划控制在学校下达给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数以内,约为100人。
三、接收推免生报名条件
凡取得国家高水平大学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四、接收推免生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
(一)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五、接收推免生流程及时间安排
学院根据推免生报名情况及研究生院规定最终复试时间,在10月15日之前安排多次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及方式见“复试通知”。
六、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推免生计划及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取得2017年优秀营员证书的免复试的考生,只要符合报名条件,可直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
3.所有通过复试的考生,须在接到拟录取通知24小时之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接收录取,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
4.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学院将全部拟录取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七、纸质材料提交
在推免生系统中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各类获奖证书、英语等级证明、本科成绩GPA及推免综合成绩排名须经本科所在院系盖章)。接收推免生申请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5日 (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收件地址: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化中206),收件人:吴淑娟老师,邮编:430072,联系电话:027-68752469,信封备注:推免研究生申请材料。
八、纪检监察
所有参加推免生复试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纪守法,保守机密,不得弄虚作假。对于违反招生纪律者,视其情节轻重,按照学校有关文件予以严肃处理。对推免生复试工作有意见者,请将书面意见投入院内意见箱,或向学院研究生复试纪检负责老师反映,电话:027-68755181。
九、推免生奖励措施
奖励政策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十、其它事项
1.我院暂不对外招收直博生,申请者在选择报考类别时,务必选择硕士研究生。
2.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3. 详细事宜请与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吴淑娟老师联系(027-68752469)。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