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师:
接财务部通知,2016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工作已经开始,2016年年所得12万元及两处和两处以上取得收入的教职工须进行纳税申报工作。请收到扣缴义务人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单的各位老师按要求准备好纳税申报所需的相关材料,于2017年2月28日前将材料交至学院党政办工作室,由学院统一前往税务局进行办理。
纳税申报所需的材料如下:
1、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本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人员申报;
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附件2)一份,本表适用于2017年新增年所得12万元以上人员、2016年新增年所得12万元以上人员申报时未提供此表的填报;
3、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附件3)一式两份,本表适用于两处和两处以上取得收入申报;
4、扣缴义务人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单一份,该项证明由学院发放给各位老师;
5、申报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须正反两面复印)。
通知详情可进一步参见学校财务部网站http://finance.whu.edu.cn/info/1003/1833.htm。
纳税申报工作学院联系人:来瑞,联系电话:68754085。
附件: 1、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3、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4、个人收入及所得税申报数据查询步骤
5、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样本)
学院财务
2017-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