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武大教字〔2008〕92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6年修订)》、《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武大教字〔2011〕39号)、《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及本科生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的条件
(一)符合《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中申请转专业的相关情况,可允许学生申请转专业。转入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化学;
2.身心健康;
3.进校后大学英语、高等数学期末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
4.原所在专业课程无不及格成绩;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考虑转专业:
1.本科三年级以上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3.国防生、艺术类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降分录取或征集志愿录取的护理学专业学生;
4.自主选拔录取学生不得转入其他院系所属专业;
5.国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其他情况。
二、申请时间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前三周(2017年2月20日-3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办理程序
1.2017年2月20日-23日,转出学生填写《武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交化学学院化中楼206本科生教学办公室;
2.2016年2月24日,化学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统一审批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
3.2017年2月27日,转出的学生将经学院审批同意的申请表交拟转入院(系)教学秘书;转入的学生将经转出院(系)审批同意的申请表、成绩单及获奖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交到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化中楼206本科生教学办公室;
4.2017年3月1—3日期间组织面试。由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对申请转入学生的学科兴趣、专业基础知识、个人综合素质进行考察,择优录取;
5.2017年3月6日,教学秘书将转入学生名单和转专业申请表报送本科生院审批;
6.2017年3月7日-9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7.2017年3月10日,转入院(系)教学秘书到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有关手续。
四、组织管理
(一)转入及转出学生计划人数
转入、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当年入学新生人数的10%。
(二)有关说明
1.学生转专业后,以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作为毕业资格审查的依据。转专业学生原专业的必修课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否则应予重修;所缺的必修课程根据学院要求有计划地进行补修。原专业所修其他课程一般记为公共选修课学分;
2.转专业学生收费标准按转入专业、年级的学费标准执行。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