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配合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薪酬发放程序。学校经研究,决定对岗位绩效及月度绩效发放时间、发放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安排为:自2016年9月开始,将岗位绩效及月度绩效的发放时间统一调整至工资发放日。即从2016年9月开始,工资和岗贴同一时间(每月9号)发放至工资卡中。 特此通知。 化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9.6
版权所有 © 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地址:中国武汉珞珈山 邮编:430072 电话:027-68754067 邮箱: hxydzb@w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