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2016年下半年有研究生助管、助教(含实验室TA)需要的相关单位将研究生三助岗位计划申报表(附件1)和三助岗位人员申报表(附件2)于9月14日之前交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化中202)。
若岗位人数、工作时数比上学期多的或需要研工办协助招聘的,应于9月7日前提出。
未在规定日期内申报而自行用工的,学院不予经费支持。
附件1:研究生三助岗位计划申报表
附件2:三助岗位人员申报表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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