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武大教字〔2008〕92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5年修订)》、《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武大教字〔2011〕39号)、《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及本科生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的条件
(一)符合《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中申请转专业的相关情况,可允许学生申请转专业。转入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化学;
2.身心健康;
3.进校后大学英语、高等数学期末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
4.原所在专业课程无不及格成绩;
5.原则上转专业学生的高考分数不得低于拟转入专业的录取分数线。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考虑转专业:
1.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弘毅班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保送生和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
3.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二、申请时间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前三周(2016年2月22日-3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办理程序
1.2016年2月22—25日,转出学生填写《武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交转出院(系)教学秘书;
2.2016年2月26日,转出院(系)审批;
3.2016年3月1日,学生将经转出院(系)审批同意的申请表、成绩单及获奖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交到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化中楼206本科生教学办公室;
4.2016年3月2—4日期间组织面试。由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学科兴趣、专业基础知识、个人综合素质进行考察,择优录取;
5.2016年3月7日,教学秘书将转入学生名单和转专业申请表报送本科生院审批;
6.2016年3月8—10日,学校审批,在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7.2016年3月11日,教学秘书领取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有关手续。
四、组织管理
(一)转入及转出学生计划人数
1.转入2015级化学基地班15人;
2.2014、2015级转出学院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二)有关说明
1.学生转专业后,以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作为毕业资格审查的依据。转专业学生原专业的必修课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否则应予重修;所缺的必修课程根据学院要求有计划地进行补修。原专业所修其他课程一般记为公共选修课学分;
2.转专业学生收费标准按转入专业、年级的学费标准执行。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