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翔
副组长:卢昌宁 胡斌
成员: 秦后国(兼纪检) 程功臻 彭天右 张志凌 刘义 李振 周金平 于萍 周平 侯安新
二、“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86、单科不低于20分。
三、时间安排
2015年1月14日下午14:30 -17:00 报到、资格审查、缴费
2015年1月15日上午9:00-11:00 专业课考试(化学学院中庭-201)
2015年1月15日下午14:30 综合面试(化学学院中庭-201)
报到地点: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中庭206
四、资格审查
1、考生应准备材料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一份。符合我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本人《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工程硕士考生还需提交《2015年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见附件一。
(4)按学校财务规定,收取复试费100元。
(5)两张一寸蓝底彩照(备用)。
2、资格审查通过方能参加考试。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真实有效,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入学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凡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
五、具体复试要求
第二阶段重在考核考生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的潜在素质、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考核内容为:专业课笔试(占50%)和综合面试(占50%),专业课笔试科目为化工原理,笔试时间为2小时。综合面试每人15分钟。均为百分制,不低于60分为及格。
六、录取
1、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复试)、工作业绩、资格审查等情况,对考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2、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初试成绩÷4)×50%+(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2×50%
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成绩均合格才能录取;
3、调剂录取:调剂录取工作,限在湖北省内的院校之间进行,不接受外省市院校调剂生;各领域间均不能进行调剂。校外考生,符合我院复试要求并有学士学位者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可参加我院复试。校外考生如提供的文本申请调剂材料和2015年网报信息不符而导致的无法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七、公示制度
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专业、类别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以及拟录取名单等将在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联系人及电话:027-68752469吴老师
附件一:《2015年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