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为建立公平公正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机制、提高推免生质量、改善学缘结构,特制定我院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 组织领导
组长:周翔 卢昌宁 副组长: 胡斌
成员:秦后国(兼纪检) 程功臻 彭天右 张志凌 刘义 李振 周金平 于萍 周平 侯安新
秘书:吴淑娟
二、接收推免生的计划
2016年招收校内外推免生计划控制在学校下达给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数以内,不低于总计划数的50%,其中学术型推免生接收比例不低于接收推免生总数的75%。根据学生所学专业,专业需求和导师及学生申请专业的意愿进行选择。
三、 接收推免生报名条件
凡取得国家高水平大学、全国重点大学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2014年起,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具体开通时间另行公告),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四、 接收推免生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
(一)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专业实验能力测试及专业英语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三)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
五、接收推免生流程及时间安排
根据推免生报名情况及研究生院规定最终复试时间,在10月15日之前安排多次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及方式见“复试通知”(推免服务系统)。
六、录取原则
1.根据学院公布接收国家高水平大学推免生计划及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取得优秀营员证书的免复试的考生,只要符合报名条件,可直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
3.所有复试通过被待录取的考生须24小时之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接收录取,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
4.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同意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将向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将不得录取。
七、纸质材料提交
在推免生系统中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在信息提交一周内将与系统提交材料相符的各类获奖证书、英语等级证明、本科成绩GPA及推免综合成绩排名等由本科所在院系盖章确认后以快递形式寄往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化中206),吴淑娟老师收,邮编430072,联系电话:027-68752469,请在信封上注明推免研究生申请材料。
八、纪检监察
所有研究生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参加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人员必须无亲属报考本院研究生,严格遵纪守法,保守机密,不得弄虚作假。对于违反招生纪律者,视其情节轻重,按照学校有关文件予以严肃处理。对我院复试工作有意见者,拨打电话:027-68752455给秦后国老师。
九、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或来自全国重点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十、其它事项
1、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2、详细事宜请与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吴淑娟老师联系(027-68752469)。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