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转)关于印发《武汉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15 17:20  来源:

全校各二级工会:

为贯彻落实我校七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学校工作报告》中的十件民生工程之一“实施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工作”,进一步为教职工办实事、解难事,根据武大体卫字〔2015〕3号《关于印发<武汉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56月启动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学校事业编制教职工(含退休人员),学校聘用的人事代理制人员、已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人员以及大集体职工(含退休人员)。

  二、办理程序

 1.在职教职工以二级工会为单位统一办理。办理程序:教职工本人填写《武汉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意愿表》,二级工会初审、汇总造册,将材料(教职工填写的意愿表原件、统计表纸质版盖章、统计表电子版)报送互助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校工会教职工服务中心208室)审核;

 2.退休教职工由离退休工作处统一办理。办理程序:教职工本人填写《武汉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意愿表》,离退休工作处初审、汇总造册,将材料(教职工填写的意愿表原件、统计表纸质版盖章、统计表电子版)报送互助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校工会教职工服务中心208室)审核。

三、时间安排

1.2015年6月上旬,布置宣传。印发《武汉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金管理办法(试行)》宣传手册,广泛宣传动员;

2.2015年6月下旬,办理入会。各二级工会(离退休工作处)于6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互助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全校教职工入会工作;

3.2015年12月,补助评审。组织教职工重大疾病补助申报、评审等工作;

4.2016年1月,发放补助。

四、互助金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

成立互助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主任:黄泰岩,副主任:谈广鸣、应惟伟。成员:万红慧、朱德友、李资远、彭若男、谭金海等。管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教职工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万红慧(兼),成员:胡丽红、徐应荣、杨姗、赵昊鲁、朱钧、王东盛。

管委会的职责:组织修订重大疾病互助金管理办法;落实学校配套的重大疾病互助金;指导、协调有关工作;审批互助金的补助等。

管委会办公室的职责:负责会员的档案管理;接受会员的咨询、建议;互助金申请的受理;审核申请人的有关信息;组织评审和公示;互助金发放及互助金使用情况报告等。具体分工如下:

1.校工会统筹管委会办公室工作;负责教职工重大疾病登记入网及会员档案管理工作;接待来访教职工咨询,收集意见与建议;负责在职教职工互助金发放;

2.人事部负责审核会员身份;

3.财务部负责互助金代扣并设立互助金专项管理账户;负责审核会员互助金交纳情况;提供互助金收支情况;

4.校医院负责审核本年度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报销后自付部分达3万元以上的人员和经费情况;

5.离退休工作处负责退休人员入会、申报、互助金发放等相关工作。

五、相关要求

1.认真组织,宣传到位。各二级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务必将《关于实施〈武汉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传达给每位教职工,并将《武汉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金管理办法(试行)宣传手册》发放给每位教职工,扎实细致地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工作严谨,责任明确。各二级工会(离退休工作处)要遵照《武汉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认真、精准地做好教职工入会、申报等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

联系电话:027-68779116 68763996

联系人:刘仲沛

E-mail:jzgfwzx@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武汉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金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2.武汉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意愿表

 3.武汉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金入会申请统计表

 4.《委托书

 

 

武汉大学工会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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