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学校定于近期集中办理无房户和住房面积未达标教职工住房货币补贴支取手续,依据学校安排,我院集中办理时间为5月19日(星期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供资料
1、本人校园卡原件;
2、在校外或校内租房居住的教职工需提供房屋租赁协议,或缴租金凭证复印件。
3、已购房(不含房改房)教职工需提供购房发票、购房合同、还贷凭证、房产证复印件(以上四种提供一种即可)。若购房人为配偶,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二、有关说明
1、由于办理支取手续教职工人数较多,为确保该工作顺利进行,请根据《各单位办理住房补贴支取手续时间安排表》,在规定的时间段前来办理,具体安排见附件。
2、教职工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且用A4纸复印。
3、此次办理住房补贴支取分为两部分:一次性补贴和逐月补贴。两部分都分别以千位取整,余额留在个人帐户。住房补贴资金低于2000元或资料无法提供的教职工,此次不予办理支取手续。
4、办理时间、地点:上午5月19日8:30—11:30,下午2:30—5:30,后勤保障部三楼会议室。
5、请各二级单位务必通知到本人,过时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