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15-05-07 08:58  来源: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招[2015]20号)精神,结合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的实际情况,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2015年博士研究生录取质量,特制定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翔   

副组长:卢昌宁  胡斌

成员: 秦后国(兼纪检) 程功臻彭天右 张志凌 刘义 李振 周金平 于萍 周平 侯安新

(二)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

2015年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学院组织、二级学科负责的办法。各学科在复试时,由五名以博士生导师为主的具有副高职称以上,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实施组长负责制,由组长指定记录员一名。

二、招生计划、复试比例与复试资格线

学院2015年招生计划:115人,其中已招收硕博连读76人,以入学考核方式招收29人,复试名单依照考生的考试总分和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提出,2015年的复试资格分数线为:

总分≥190分;外语≥50分;业务课≥60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上线考生14名(不含导师提名复试人数),录取10名。

 三、复试内容、形式与安排

(一)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档案单位公章)。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原件。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资格审查的同时,按学校财务部的有关规定收取复试费用

时间:2015511日上午8:30-11:30

地点:化学学院化中206

(二)复试内容

1、 外语听力和口语

2、 个人报告(PPT形式,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

3、 综合素质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时间:2015512日上午8:30-12:00

地点:化学学院大楼(详见复试通知)

(三)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中初试和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复试中的外语听力口语、个人报告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各以100分计,总分计算方法如下: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3×50%+外语听力口语成绩×10%+个人报告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20%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汇总后,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此作为录取依据。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硕博连读、直博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时间:511日下午2:30

地点:武汉大学校医院(文理学部)

注意事项:带一张一寸彩色登记照片;不用空腹;费用35元;下午330分前到所在体检点(校医院)领体检表

四、调剂复试及导师提名复试

1.调剂复试

1)在同一二级学科内,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导师复试,初试成绩未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调剂导师复试。

2)跨二级学科的考生不得调剂。跨学院调剂,原则上调入和调出专业相同且初试成绩达到调入和调出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调剂。线下考生不得调剂导师及专业。

凡申请调剂导师复试的考生须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审批表》(见附件1),经调入、调出两位导师同意,调入、调出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然后交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截止日期为58日。

2.导师提名复试

在上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对于学术科研成果突出且初试成绩为复试分数线下10分之内(单科与总分差分合计)的考生,导师可以在分配的招生指标内对其申请提名复试,原则上按照招生指标与提名人数12的比例进行提名,具体规定如下:

1)无合格上线生源的导师,最多可提名2名线下考生参加复试;

2)只有1名及1名以上合格上线生源的导师,最多可提名1名线下考生参加复试。导师招生名额为2人及2人以上,按照此比例依次类推。

考生须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导师提名复试审批表》(见附件2),经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然后交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截止日期为58日。

导师提名复试仅限用于一般计划类的考生,不允许对各类专项计划类考生进行提名复试。

《提名复试审批表》和《调剂复试审批表》由导师签署意见后于58日前交至化学学院化中206

五、公示制度

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专业、类别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以及拟录取名单等将在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纪检监察

所有研究生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参加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人员必须无亲属报考本院研究生,严格遵纪守法,保守机密,不得弄虚作假。对于违反招生纪律者,视其情节轻重,按照学校有关文件予以严肃处理。对我院复试工作有意见者,拨打电话:027-68752455给秦后国老师。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15-5-4

 

 

 

 

 

 

附件1

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审批表

考生准考证号

 

考 生 姓 名

 

现学习或工作单位

 

报考专业代码、名称

 

报考导师

代码及姓名

 

调剂专业代码、名称

 

调剂导师

代码及姓名

 

总分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政治理论

是否上线

 

 

 

 

 

 

调剂复试理由:

 

 

 

                                    考生签名:                        

调出导师意见:

 

 

 

                                   调出导师签名:                     

接收导师意见:

 

 

 

接收导师签名:                    

接收培养单位意见:

 

 

 

 

主管院长签名:                    


附件2

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导师提名复试审批表

考生准考证号

 

考 生 姓 名

 

现学习或工作单位

 

报考专业名称

 

报考导师

 

     

差分合计(单科与总分合计)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政治理论

总分

 

 

 

 

 

 

 

 

提名复试理由:

 

 

 

 

 

 

 

 

导师签名:                        

培养单位意见:

 

 

 

 

 

 

 

 

 

 

主管院长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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