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19 15:51  来源:本科生教学

根据学校本科毕业论文相关工作要求,详见2022111日学院网页“本科生培养”栏目下发的《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通知》,网址链接http://www.chem.whu.edu.cn/info/1899/16524.htm,化学学院拟于2023513日组织本科生毕业论文全院公开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

学生须在2023430在新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查重。首次查重不合格者(重复率高于20%),务必于55之前修改论文并完成二次查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获得答辩资格:毕业当年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并获得批准的;必修课程累计离毕业要求学分差15学分及以上;论文评阅不合格;由他人代写论文;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伪造数据;论文查重不满足要求的;指导教师未同意参加答辩的。

二、毕业论文实验记录本

1、学生应于428下午15:00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实验记录本。实验记录本须经学生本人在“郑重声明”处签名、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学生工作量并同意学生参加答辩。

2、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学生实验记录本进行评分,评分完毕后,实验记录本随学生毕业论文档案一同存档。在校外做毕业论文的学生须将实验记录本带回统一存档。

3、若实验记录涉密,学生须提交由指导教师签名的涉密证明,指导教师填写并签名的《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实验记录评分表》,给出实验记录建议成绩。

4、不涉及保密,原则上不提交实验记录本的学生其毕业论文成绩计0分。

三、毕业论文评阅

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毕设质量等进行评价(不评分),并明确是否同意送审评阅。评阅教师与指导教师不得由同一教师担任。评阅教师需在教务系统中“毕业论文管理”进行评分并填写不少于80字的评阅意见,提出的修改意见应尽量具体,并明确是否同意答辩。对于评阅不合格的论文,学生应根据评阅教师给出的意见对论文做出修改后再次提交,评阅工作须在58日之前完成。

注意:请参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范》及《毕业论文书写示例》对学生论文的书写形式如:引文标示、公式、表、图、注释、参考文献书等进行把关,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反馈给学生进行修改。

四、毕业论文及档案材料

学生须于59下午15:00前以班级为单位向本科教学办公室提交一本毕业论文纸质版,论文里面附上空白的答辩表决票(单面打印4份)和答辩评分表(双面打印1份)。在校外做毕业论文的学生须同时提交指导教师签名的实习鉴定书。

答辩后务必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修改后论文定稿(注意开题报告要与论文题目一致),519之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最终版纸质论文档案材料,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评分表、评阅表。

五、毕业论文格式

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参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范例》和《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范》执行,论文须以白色封面胶装。毕业论文格式、印制不符合要求的论文将退回修改。

六、毕业论文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总成绩按百分制记载,其中指导教师对开题报告评分占10%、评阅教师评分占25%,实验记录成绩占15 %,答辩成绩占50 %,各部分单项评分一般不得超过95分。  

对于毕设成绩不及格或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答辩者,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二次答辩或缓答辩的审核、备案与组织工作。原则上,二次答辩的答辩评分不超过70分。

七、答辩安排

答辩时间为2023513(周六)上午。

学生随机分组答辩,分组名单于答辩前一天公布,请同学们认真准备,PPT陈述10分钟,老师提问和学生回答5分钟。

八、其他

优秀毕设评选、校级抽检等以学校整体工作安排为准,如有新文件新要求,学院另行补充通知。

 

 

                     本科教学办公室

                                                      202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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