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025年2023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5-01-10 09:02  来源: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及本科生院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二)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三)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专业新生中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其他专业普通类计划录取最低分,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低于同省同科类普通本科批次武汉大学普通类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四)2022级及以后的高水平运动员;

(五)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六)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七)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二、转入本院学生应符合学校申请转专业的相关情况,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身心健康;

(二)具有较好的数理基础;

(三)对化学具有浓厚的兴趣和较好的基础。

三、转入年级及专业

2023级转入学生原则上应从大一开始读起;但对于转入前化学基础较好、专业相近的学生可提出申请,经学院考核合格,可直接转入2023级化学或应用化学专业学习。

四、转专业时间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一至三周,逾期不再受理。

五、转专业具体办理程序

(一)转专业申请及审批流程,需在武汉大学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教务系统”)上完成。

(二)202513日前,各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上完成本学院接收转专业条件设置。

(三)2025217-218日,学生在教务系统上提交转专业申请。

(四)2025219日,转出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批本学院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五)2025220-226日,转入学院从教务系统上导出申请转入本院学生的名单,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考核结束后,各学院根据本院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公示。

(六)2025227日,转入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核转入学生的申请,并将拟转入学生名单纸质版连同学院转专业工作相关情况的报告(内容包括:①转专业工作是否严格按照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进行;②拟转入学生名单是否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并通过;③转专业过程中的学生申诉情况),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送本科生院南105办公室。

(七)2025228-36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八)202537日,转入学院教学秘书根据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相关手续。

六、其他说明

(一)学生应充分考虑本人的兴趣、专长,严肃认真地对待此次转专业。转专业志愿一经提交,不得更改;转入专业一经确定,不再更换或撤销。

(二)学生转专业后,以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作为毕业资格审查的依据。转专业学生原专业的必修课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否则应予重修;所缺的必修课程根据培养方案进行补修。原专业所修其他课程(仅限于理学部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可记为跨学院专业选修课学分;

(三)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按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2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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