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提高选拔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要求。学院推免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以及《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1〕13号)、《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2年3月修订)等文件精神开展。
二、工作机构。学院成立2023年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王丽萍 庄 林
成员:王中全 何剑超 周金平 黄卫华 刘文博
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学院推免工作。
三、工作程序。
2022年9月09日 发布推免工作通知
2022年9月10日 接收学生申报材料
2022年9月11日 审核学生申报材料
2022年9月12日 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公示
2022年9月21日 上报拟推荐学生名单
四、咨询监督
对推免工作存在政策理解、标准审核等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本科教学办公室:68752322
学生工作办公室:68752702
学院推免工作全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68752455。
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