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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01 20:04  来源:本科生教学

二级单位、毕业班: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精神、《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设”)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请指导教师和同学们高度重视毕业论文,充分认识提升毕业论文质量的重要性,以及在国家论文抽检中发现问题后结果的严重性。

2.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含双学位)各环节管理严格按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教字[2008]21号)执行。

3.毕业论文的选题、下达任务书、开题、查重检测、评阅、答辩、成绩评定、抽检、评优、电子存档等各环节工作均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完成。

4.学习国家、省厅、学校有关文件要求,见附件。2022年11月26日前,学院在系统中提交毕设课程教学大纲、年度教学安排、工作细则等。

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安排:

1)毕设“双选”

指导教师发布选题:2022年11月1日—11月8日。

专业负责人审核选题:2022年11月9日—11月12日。

学生选题:2022年11月13日—11月18日。

2)开题:

2022年11月15日—11月20日,指导教师和学生见面、布置任务,学生开始收集资料、做开题准备。

11月30日之前,学生在学校新教务系统中的毕业论文管理模块提交开题报告;12月5日之前指导教师完成审核。

3)中期检查:2023年3月上旬(具体以本科生院通知为准)。

4)论文查重2023年4月下旬。

5)提交毕业论文定稿、教师评阅论文等2023年5月6日之前完成。

6)论文答辩:拟定于2023年5月13日。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与开题

1.自2023届起,毕业论文管理系统集成到新教务系统中,可以通过:信息门户→新教务管理系统→毕业论文管理,进入系统进行操作,指南见附件。

2.选题。选题是确保毕设质量的关键。选题应政治方向正确,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兼顾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和可行性,要有一定的研究难度和工作量。选题应注重更新,改进题目或新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保证一人一题,由多名学生合作研究的题目,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上加以区分。指导教师、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鼓励与行业企业、高水平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毕设工作;可以针对应用化学专业的学生拟定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的具有明显实践性特点的选题。

选题年级为2019级,专业选化学或应用化学(二选一),也可以二个专业都选。

3.任务书。指导教师应向学生下达任务书,明确阅读文献资料数量和深度的要求、综述要求、论文要求、时间进度安排等。

4.开题。学生应严格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完成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查开题报告是否达到开题要求,对学生工作态度、能力和开题报告进行评分并提出指导意见。对不符合要求者应退回重新开题。学院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题报告会。

5.对于跨学院或者校外开展毕设的,需签安全承诺书,由辅导员审核批准,并配备院内指导教师,加强过程管理与指导,学生须参加院内统一安排的论文评阅、答辩等环节。

6.每个学生可在老师发布的选题中预选三题(在系统中完成),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填写。学生也可根据兴趣自己申报题目,经过指导教师批准,学院审核通过后,作为毕业论文题目。

四、论文撰写与指导

2022年11月-2023年4月,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展开实验和论文撰写。

1.指导教师应定期与学生约定指导时间,持续跟踪学生的工作进度,给予指导,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及论文买卖等一切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学生应主动加强与指导教师的联系,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做好指导交流记录。

2.鼓励各课题组开展中期检查和预答辩,及时掌握学生论文进度,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给与指导与帮扶,确保论文质量。

3.论文撰写规范遵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范》执行。

五、查重、评阅与答辩

1.论文查重。原则上,文字复制比应控制在20%以内,高于比例限制的论文不能进入评阅和答辩环节。学校在系统中为每位学生提供两次免费论文查重,每次查重结果和查重报告均会保留,并与论文定稿一起提供给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和管理人员查阅。请学生不要在系统之外的机构或平台进行查重,以免论文被盗用、窃取和倒卖等,影响正常毕业。

2.评阅资格审核。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毕设质量等进行评价(不评分),并明确是否同意送审评阅。

3.论文评阅。指导教师同意送审评阅后,答辩委员会指定评阅教师进行评阅。评阅教师与指导教师不得由同一教师担任。评阅教师进行评阅、评分,评阅意见不少于80字,提出的修改意见应尽量具体,并明确是否同意答辩。

4.答辩资格审核。学院严格审核答辩资格。有下列情况的学生不能获得答辩资格:毕业当年申请延长学习时间者;必修课程累计离毕业要求学分差15学分以上者;论文查重不满足要求者;论文评阅不合格者;由他人代写论文者;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者;伪造数据者等。

5.组织答辩。由答辩委员会制定统一的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各答辩小组应认真执行。答辩结束后,答辩评委或秘书应及时在系统中填写答辩评分表。

6.论文定稿。答辩结束后,学生按照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意见修改论文(设计)、定稿,填写《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报告》,并在系统中提交。

六、成绩评定

2023年5月18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成绩登载。

1.毕业论文成绩包括开题报告评分10%、论文评阅评分25%、答辩评分50%和实验记录评分15%。

2.对于毕设成绩不及格或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答辩者,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二次答辩或缓答辩的审核、备案与组织工作。原则上,二次答辩的答辩评分不超过70分。

七、优秀毕设评选

2023年5月底,学校组织优秀毕设评选。

1.评选范围:2023年应届本科毕设;双学位毕设不参与评选;涉密毕设不参与评选。

2.学院推荐。推荐的优秀毕设数量不超过毕业生人数(不包括双学位)的5%。推荐名单应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进行公示。2023年5月26日前,学院在系统中提交优秀毕设推荐名单。

3.学校复核、公示、发文。

八、校级抽检

2023年5月底、6月初,学校组织校级抽检。

1.抽查范围为:各专业成绩合格、排位后5-10%的毕设,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设。抽检内容包括论文质量评议和过程管理评议。

2.专家评议与反馈完成后,各学院组织学生和指导教师完成论文再修改和再提交等工作。

其他事宜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由本院教师担任,或合作单位具有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科技人员担任。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不得超过5个

1.学生要加强与指导教师的联系,在教师指导下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定期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积极参与指导教师所在课题组的学术活动。学生无故缺席毕业论文时间累计达到毕业论文总时数1/3,指导教师有权取消学生继续做毕业论文的资格。

2.实验记录本由学院统一发放,学生完整记录实验过程。毕业论文答辩前,实验记录本必须上交学院统一评分、存档;若实验记录涉密,则须提交由指导教师签名的涉密证明,学院在检查、评分后将学生实验记录本予以返还;不提交实验记录本的学生实验记录成绩计0分。毕业论文过程中,要求学生如实、规范的记录实验日期、实验环境(温度、气压等数据)、实验药品、实验步骤、实验数据和现象,并做出详细分析。实验记录必须真实,杜绝后期整理的现象。

3.在校外做毕业论文的学生,须回学院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并提交指导教师签名的实习鉴定书。不能提交实验记录本的学生,须提交指导教师出具的实验记录成绩证明,详细说明学生开展毕业论文的时间和实验记录的情况,包括实验记录是否连续、完整,记录形式是否规范,数据是否真实,是否有针对实验现象的详细分析等等,并给出实验记录建议成绩。

4.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抄袭行为,一旦查出,毕业论文成绩以“0” 分计。

5.学生2023年4月30日上交实验记录本,5月5日上交毕业论文和相关答辩材料。(答辩详细事宜2023年4月另行通知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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