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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4-11-22 11:04  来源:

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招生工作将采取学院组织、各学科方向负责的办法,按学科方向分别组织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专家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包括:形成候选人遴选及综合考核的学术评价标准;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形成评议结果;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形成综合考核成绩,并提出录取意见。

二、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考生须具备《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我院接收跨一级学科考生报考。

三、招生导师

学院所有在2025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对外公布招生的博士生导师均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含各类专项计划)。导师简介请查询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主页http://www.chem.whu.edu.cn/szdw1/zzjs.htm .

四、招生计划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025年博士生招生计划数为102,全日制学术型招收计划为101人,全日制专业型招收计划为9人(含卓越工程师博士专项计划),硕博连读生33人,直博生18人,不招收非全日制考生。卓越工程师博士专项招生类别为专业型,招收专业为材料与化工,招收计划为8人。

五、招生方式

学院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主要包括以下程序: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核、确定候选人、综合考核与录取。学院2025年博士生招生将分两个批次进行,各批次的考核录取环节独立进行。学院在第一批次综合考核时间内完成第一批次所有报名考生的考核(专项计划及非全日制考生除外),并公布拟录取名单。第一批次考核未录取的考生可申请参加第二批次考核,但第一次考核成绩无效。专项计划考生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六、考核程序

1. 网上报名

考生均须按照《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第一批次:2024年12月13日前,第二批次:见相关通知)。报名网址:http://yz.whu.edu.cn/

2.资格审查

学院将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学院将在完成资格审查后,确定准考名单。

3. 外语水平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学科领域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英文文章。

(2)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

(3)雅思(IELTS)成绩6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10分及以上(成绩有效期内)。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5)参加“武汉大学2025年博士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要求。

外语水平满足上述1-4条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外语(报名系统中外语水平考试选择“免试”)。考生须填写《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附件一),将免试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制作为一个PDF文件(以“报名号—姓名—免试申请表”命名),在相应时间前(第一批:2024年12月13日前,第二批:见相关通知)发送至snowwu@whu.edu.cn。经我院审核批准后即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外语水平不满足上述1-4条的考生,选择第一批次报名,在报考系统中外语水平考试选择外语科目,参与第一批次考核。如综合考核总评成绩达到录取线可确定为待定拟录取,该类考生需参加2024年3月15日的武汉大学2025年外语综合水平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线要求后,方可确定为拟录取,否则该类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无效。

4.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者须在相应时间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以下顺序整理后寄送达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地址: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电化学楼C508;联系人:吴淑娟老师;联系电话027-68752469;邮编:430072;指定快递:EMS或顺丰快递、请勿使用顺丰同城)。

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1)入学申请。含个人基本情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无固定格式,自行撰写);

(2)《武汉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3)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正高职称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6)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7)《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含相关证明材料)。

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确定候选人

由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其学习经历、外语水平、学位论文,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得奖项、参与科研项目、专家推荐意见、研修计划等,对其综合素养、学术能力及培养潜质三方面进行审核评议,按照综合素养(30%)、学术能力(40%)、培养潜质(30%)进行综合评分(百分制)。按照考生最终评分排序,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3确定候选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6. 综合考核

(1)专业笔试。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

(2)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学术能力及培养潜质。

(3)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考核内容为口语听力、文献翻译(笔试)等。

7.成绩核算

考核的各部分内容按满分100分计算,总评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评成绩=专业笔试考核成绩*2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60%+外语水平考核成绩*20%

七、录取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学科方向的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2日-12月13日(第一批次)

2025年4月-5月(第二批次,具体时间详见相关通知)

(二)纸质材料及英语免试材料提交时间

2024年11月22日-12月13日(第一批次)

2025年4月-5月(第二批次,具体时间详见相关通知)

(三)候选人公布时间

2025年1月8日前(第一批次)

2025年4月-5月(第二批次,具体时间详见相关通知)

(四)综合考核时间

2025年1月13日-14日(第一批次)

2025年4月-5月(第二批次,具体时间详见相关通知)

九、其他事项

1.本细则未规定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 本实施细则由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

武汉大学化学学院:027-68752469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027-68754920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C508

邮编:430072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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