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进一步提高全校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相关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 在学院各类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时间达半年及以上;
4.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且本学年度学习成绩居所在班级前50%;
5. 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一定成绩;
6. 工作作风扎实,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同意推荐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3。
7. 具有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记录。参评对象为本科生的,2024年体测成绩需为合格及以上。
(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
4.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活动。如参评对象为本科生,2024年体测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三、工作程序及评选人数
1. “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申请人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初审、学院审核公示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学院拟推荐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1.5%。参评人员须通过武汉大学“第二课堂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二课平台”)进行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
2. “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申请人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公示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学院拟推荐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3%。参评人员须通过“二课平台”进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
3. 已获评2024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4. 学院将根据申请人综合表现进行推荐。如有必要,将进行答辩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选完成后,学院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5. 学生在申报时会选择“申报途径”,所有选择“校级学生组织”的同学,学院仅对其学习成绩进行审核,后续会流转到学生组织主管单位进行后续流程,相关同学也不需要由学院公示。
6. 系统申报审核开放时间为5月13日(周二)17:00至5月19日(周二)17:00。
特此通知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25年5月12日